发布日期:2011-11-30 浏览次数:
2011年11月30日,经福建省民政厅审批登记,"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成为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社团法人,基金会正式启动。
上一条:没有了!
下一条:提供部分利息收入作为“2011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青年优秀论文”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