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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学刊》2023年第3期论文速览

发布日期:2025-11-09    浏览次数:


国家主权豁免的法理基础和外交实践:以“密苏里州诉中国案”为视域

江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谢宝仪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治与国家安全研究所


摘要:在逆全球化和民粹主义兴起的背景下,中国在美国司法实践中多次被列为被告,国家主权豁免原则的适用成为国际法学界的热点问题。国际法的碎片化、民族文化多元以及各国国际法外交实践的差异,使国家豁免理论的现有学术研究缺乏理论解释力和实践应用性。在这种情形下,法学的横向基本范畴有利于为不确定的和开放的国际法建构最低限度的教义学。以“密苏里州诉中国案”为视域,法学的主体论、本体论和运行论可以有效地阐释被告法律地位、国家豁免规范体系及其适用的基本原理。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中,国际法的双重法理揭示了国家主权豁免例外规则政治化和国际政治问题法律化的实践逻辑。以国家主权的双重属性为框架,建构有关国家主权豁免问题的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有利于中国制定应对美国滥诉的外交路线图,从而维护中国的合法权益,并为国际和平与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国家主权的双重属性;国家主权豁免;司法管辖权;法律适用

论GDPR数据跨境传输二元保护模式的选择

刘业

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网络空间国际法研究中心


摘要:数据跨境流动会导致数据面临域外侵害的风险,因此,数据需要法律提供跨境保护。欧盟GDPR发展出以第3条为适用门槛的领土延伸模式与境外等效模式的跨境保护二元模式。领土延伸模式理论上可提供更高的保护标准,而境外等效模式在实际执行效果上更胜一筹。当存在两种模式同时适用的可能性时,一方面,从法律现实主义考量,短期内一国可优先选择适用境外等效模式;但另一方面,补强领土延伸模式实际适用的短板,应当成为一国长期努力的方向。据此,国内层面,我国应重点完善与域外管辖相衔接的代表制度,充分发挥代表制度在促进领土延伸模式域外适用的积极作用;国际层面,我国应积极参与数据保护的国际合作,通过与他国数据保护机构的协作切实保障领土延伸模式的落实。


关键词:数据跨境保护;领土延伸模式;境外等效模式;代表制度;国际合作

海洋环境保护义务与对世义务之关系辨析

莫俞淅

厦门大学法学院


摘要:对世义务是国际法中保护共同体利益的一种义务性规范,由国际法院创设并呈现发展的态势。在海洋环境保护领域,承认海洋环境保护义务是对世义务的司法实践有限,理论上形成了海洋环境保护义务是对世义务还是备选对世义务的争议。目前关于对世义务具体内涵的认定标准存在习惯国际法之强行法标准、国际司法实践之司法判例标准以及国际公法学家之学说标准。不可否认,随着国际司法实践的进一步发展,运用对世义务保护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海洋环境具有可能性。但运用对世义务保护海洋环境仍面临着强行法规范认定困难、国家实践证明阙如,以及对世义务外延不明等挑战。目前,海洋环境保护义务仍是一项备选对世义务,需要国际实践进行检视。


关键词:对世义务;共同利益;海洋环境保护;强行法

论国际法的正当性

保罗·B.斯蒂芬(著)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

彭卓群、韩秀丽(译) 厦门大学法学院


摘要:本文采取独特视角评价国际法的正当性,包括国际法是否是一个法律体系、评价国际法正当性的价值和标准的来源以及当代国际法实践是推动抑或阻碍了正当法律体系的发展。具言之,本文首先剖析了近代以来“国际法”这一概念经历的身份危机与逐步发展,并提出了“国际法”概念的功能性定义,断定在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存在承认规则的背景下,国际法能够成为一种法律体系。其次,以弗兰克的国际法正当性理论为出发点,本文讨论了正当性的来源与标准,并提出了关于国际法正当性的四项命题。最后,通过分析当代实践中大国行为违反国际法核心规范的国际事件,本文还指出国际法正当性虽可能受到严重挑战,但评价国际法正当性的合理依据是实际存在的。


关键词:国际法;正当性;法律体系;社会实践

国际贸易法体系的碎片化结构:历史性变局、主要矛盾与中国对策

郑蕴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摘要:国际贸易法体系正呈现世界贸易组织中心权威性衰弱、多元贸易协议无序扩张的碎片化结构。这实际上反映出国际贸易秩序的历史性变局,即在信息技术革命与全球价值链的背景下,国际贸易市场深度融合,带来国家实力格局的变迁以及国内社会矛盾的加剧。对此,国际贸易法体系需要通过碎片化结构满足双重需求:一方面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的建制性功能维护多边贸易秩序的韧性;另一方面通过多元贸易协议疏解更复杂的矛盾分歧,即因国家实力变迁激化的政治猜忌,以及因贸易市场深度融合而对国内社会带来的冲击。中国在参与国际贸易治理时需避免陷入政治攻讦的陷阱,洞察新形势下国际贸易秩序的主要矛盾,妥善利用碎片化结构以促进国际贸易法逐步改革。


关键词:历史性变局;全球价值链;碎片化结构;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秩序

“法源理论”视野下的国际商事惯例:定性辨正与适用阐微

王克玉、李晨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国际商事惯例构成要件和效力来源从合一走向分离的历史嬗变决定了应将研究重心从空洞的概念主义之争转向实用的功能主义之路,避免继续深陷国际惯例是事实还是法律的理论争议泥潭。法理学“法源理论”的最新发展为重思国际惯例的性质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国际商事惯例具有对法律推理大小前提之含义解释和漏洞补充的双重功能,但其本身既非降格为合同条款也无法升格为实证法律,宜将其视为构成裁判依据认知渊源的特殊规则体系,进而克服定性冲突对功能发挥造成的影响。我国《民法典》“国际惯例渊源条款”的缺失则为重构国际惯例的适用规则铺垫了现实契机,应从体例设置和内容修正两个维度双向发力,为未来国际商事惯例在中国的适用提供更为精细完备的法律依据。


关键词:国际商事惯例;国际商法和国内法关系;国际惯例渊源条款;法源理论

基于合同目的与实务研判的守约方认可规则研究

王一栋

广州商学院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研究院


摘要: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构成根本违约,意味着合同目的不达,并进而影响合同效力。如果守约方的某些认可行为能够补正合同目的实现,则应当从法律层面予以认可,以尽量实现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履行效率。守约方认可规则的基本表述为:国际贸易合同存在守约方与违约方,且守约方主张根本违约;违约方虽不得积极主张根本违约,但享有特殊抗辩权以避免合同过快落入根本违约的境地;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守约方认可仍是一种实践性法律推定而非成文规范,不包括守约方对违约行为的明确接受、对违约方的债务免除或者与违约方进行重新协商等情形。这一规则已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初见端倪。实践中,我国司法实务已经通过案例审判确立了部分关于守约方认可的法律规则,如守约方自行达到合同目的、合理履约行为以及可作为守约方认可替代标准的第三人的认可等。当事人应当认识到守约方认可规则的合理因素与潜在利益,从违约方和守约方的两种视角充分利用这一规则,尽可能避免合同走向根本违约的境地。


关键词:守约方认可;根本违约;合同目的;国际货物贸易

基于“义务——执行”分析框架的世界银行制裁机制与软法治理

黄岩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袁钰莹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在硬法体系效用的空白区域,软法凭借自身的独特优势成为国际社会治理的新工具,并且获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在打击国际经济社会中欺诈和腐败等不当行为的工作中,世界银行通过建立和实施一系列的制裁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包含的不少措施都体现了软法治理的性质。基于此,本文以软法治理视角对世行的制裁制度进行深入分析,发现世行的制裁制度在义务和执行上表现出不同程度的“软属性”。通过划分不同类型的软法治理措施,本文进一步讨论了世行现行制裁制度的功能和局限性,并论证了世行制裁程序合法化、制度化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软法治理;世界银行;制裁机制;反腐败

WTO上诉机构停摆背景下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出路——基于ISDS实践的分析

张惠彬、何易平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摘要:WTO争端解决机构的停摆与TRIPS-Plus标准的兴起使得国际投资仲裁在解决国际知识产权争端方面越发重要。国际投资协定中宽泛的投资定义让知识产权纠纷得以遁入国际投资仲裁机制。但知识产权的公共政策性使其有别于一般财产权,以投资仲裁解决知识产权纠纷面临损害东道国知识产权公共政策自主性、减损《TRIPS协定》赋予的弹性空间的问题,部分现有投资协定所采取的限制措施也存在破坏DSB专属管辖、证明责任分配不当的问题。为避免知识产权投资仲裁的负面影响,应改革仲裁员指派机制,缩减仲裁庭自由解释、适用条约的空间,并重视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


关键词: ISDS改革;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博弈;国际投资协定

公平公正待遇限制下的国内法:对绝对待遇标准的再反思

顾天杰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摘要:由于投资协定中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抽象性等特征,投资仲裁庭如何解释该条款成为国际投资法领域长期存在的难题。历史上,投资仲裁庭对于公平公正待遇条款任意的、不一致的解释和应用,导致该条款未能有效发挥对国内法的监督改善作用,反而阻碍了东道国规制权的合理行使,同时也对国际投资领域的良法善治造成了破坏。但东道国并非完全是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被动接受者,由于国际投资法的社会嵌入性特征,在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订立与实践过程中也可以观测到东道国国内法的反向输出。本文致力于从仲裁庭对公平公正待遇的合法解释、国内法在国际投资仲裁中应当享有的地位以及东道国如何合法行使规制权等三个维度,重新思考绝对待遇标准下国内法的定位,探索公平公正条款与东道国规制权的合理关系,从而促进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真正发挥维护投资法治的作用。


关键词:公平公正待遇;投资协定;国内法;规制权

往期精彩回顾

《国际经济法学刊》2023年第2期

《国际经济法学刊》2023年第1期

《国际经济法学刊》2022年第4期

《国际经济法学刊》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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