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宁姝
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数字经济时代,国际投资对数据跨境流动的依赖性日益增强。各国基于保护国家安全、数据主权及个人信息权益等考量,对数据跨境流动施加多重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阻碍了外商投资,继而与外商投资法律体系旨在促进和保护外资的立法目标产生冲突。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角度,国际投资法对我国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限制主要体现在规制形式限制而非实质限制。引入“投资便利化”,针对与投资有关的数据流动实施“投资便利化”,一方面能够缓解上述冲突,在尊重我国国家规制权的同时,保障外国投资者权益,提高外商投资吸引力;另一方面,将有助于我国更好地履行国际投资法下的义务,避免违反国际投资协定和潜在国际投资争端的发生。
关键词:数据跨境流动;国际投资协定;外商投资;投资便利化